莆田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李建辉接受牌匾

湄洲日报   2018-10-16 14:43

  10月15日,在深圳市召开的2018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莆田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本年度福建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市长李建辉参加座谈会并代表莆田市接受“国家森林城市”牌匾。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2015年起,全市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累计投入各类生态建设资金36.58亿元,重点实施了“八大绿化”“森林城市建设年”等活动,逐步构建了“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绿在眼中”的绿色生态格局。目前,全市森林面积23.1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0.0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4.7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41平方米。

  下一步,莆田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以获评“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实施生态文明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加快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范本。(记者 郑已东 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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