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出租车超载一人被查 记12分、罚200元

湄洲日报   2018-10-10 15:10

  日前,城厢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莆田西高速路口疏导晚高峰时,一辆从华亭镇霞皋村方向驶来的出租车车窗全关闭,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为了方便和打车乘客交流,出租车副驾驶车窗一般都是打开的,这辆出租车所有车窗关得严实,让人感觉在遮掩什么。”民警感到怀疑,于是拦下该车检查。这一查,民警发现车上连驾驶员在内,一共坐了6个人。5座轿车载6人,属于超载。该出租车司机林某说,乘客是刚才在华林工业园区上的车,准备前往莆田万达广场,路程不远,心怀侥幸多载了一个,谁知被民警查获了。

  虽然只超载了一人,但由于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林某将面临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林某想要恢复驾驶资格需参加学习并重考科目一合格。

  城厢交警大队提醒:安全无小事,切莫以为超载一人无所谓。特别是出租车这类营运性车辆,作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更是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驾驶员更应重视安全,对自身和乘客的安全负责,带头遵规守法,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记者 吴伟锋 通讯员 姚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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