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河长办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湄洲日报 2018-06-06 10:50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日,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办在城厢区华林经济开发区联合开展“美丽中国 爱护河湖 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向企业普及保护河湖的相关法律法规。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河长办以及城厢区河长办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华林经济开发区内设置法律宣传点(如图),向园区企业员工分发爱河护河宣传材料,并走进园区部分企业,实地了解企业落实环保生产的情况,与企业主面对面交流,宣讲爱河护河的法律法规等。
市法院生态庭法官助理林晟表示,此次活动主要针对企业排污、涉及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以及部分环保司法案例进行法律宣传,希望企业主加深对有关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运用,自觉依法守法生产经营。下一步,市法院还将根据莆田市实际情况,加强环保资源审判工作,探索试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等。
位于该园区的福建新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杨茂兵表示,通过此次普法,企业进一步了解了爱河护河的法律法规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将以实际行动保护好莆田市河湖等生态环境。
据了解,去年8月29日,莆田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法院、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河长制工作进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阶段。自工作站成立以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河长办联合出台了推行河长制的相关司法服务保障方案,并和河长办成员单位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联动机制,推动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的协同配合,提升河长制工作水平,加快莆田市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的进程。(记者 郑已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