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恢复办理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业务

湄洲日报   2018-05-15 10:57

  记者昨从市住建局获悉,暂停4个月的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业务已恢复。

  根据文件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业务的(含违规住房清理),仍然按照市住建局2010年出台的地级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测算相关费用;应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市国土局仍按照2016年出台的27号文件测算。从2019年1月1日起,办理各类政策性住房上市准入业务(含违规住房清理),房屋的市场价格均按市地税局信息系统核定的价格计收,土地出让金按届时的城镇基准地价文件规定计收。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有效落实了政策性住房福利制度及保持政策连续性原则,过渡期的政策方便了群众,让群众从中受益。(记者 郑已东 通讯员 谢高峰 王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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