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台实施意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农业有补助
湄洲日报 2018-04-25 10:04
记者昨获悉,为推进莆田市特色农业产业扶贫,促进贫困对象增收,进一步夯实脱贫成效,莆田市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和贫困对象的实际,出台了《关于推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发展特色产业为手段,重点促进四大名果产业发展壮大、结构调整优化,引导精深加工和品牌形象提升。以紧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目标,以落实脱贫攻坚“六个精准”为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尊重贫困对象意愿,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对全市种植枇杷、龙眼等特色农产品的贫困对象发展特色产业实施精准有效扶持,达到户有增收项目、村有特色产业的目标。
针对当前枇杷、龙眼种植经济效益下降,群众种植积极性不高等情况,莆田市将通过免费嫁接、免费培训,增强产业支撑保障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帮扶支持力度等措施,积极开展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指导,推广嫁接“早钟+白蜜”、“四季蜜+水南1号”等试验示范,提高种植水平,大力发展高效作物,辐射带动全市蔬果示范基地,形成一批产业扶贫户、产业扶贫村,做到科技提质增效。
同时,莆田市还大力鼓励贫困户以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各种经营主体,可通过个人种植或委托种植等方式持续发展产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项目的,可享受省级补助每人440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每户(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对于扶持直接带动2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记者 朱建婷 通讯员 顾智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