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开展“四风”专项督查持续正风肃纪 确保清明风清气正

湄洲日报   2018-04-06 09:08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市纪委于4月5日至7日开展“四风”专项督查,持续深化“节前部署”“节中督查”“节后核实”,持续正风肃纪,确保文明、节俭过节。

  市纪委要求,清明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节日期间,市纪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坚决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突击检查、举报核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检查,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及时汇总、跟进、督办。同时,深化开展“1+X+Y”专项督查,组织44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组建6个明查暗访小组,重点对党员干部遵守“六个严禁”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实效。对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此外,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市纪委还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网站,持续受理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举报并及时转办处理,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记者洪颖通讯员黄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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