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党员干部作风 莆田涵江通报批评一批单位和个人

湄洲日报   2018-03-22 10:17

  近日,涵江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等部门联合发文,对作风建设专项督查进行通报,有7个单位和一批个人因存在推进征迁项目不力、上班时间不在岗、科级干部没有参与单位分工等典型问题被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被通报的个人由所在单位进行效能问责。

  今年,涵江区采取强力措施,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加快赶超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该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整治的若干规定》,对执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或在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审批、征迁、建设中慢作为、不作为造成中梗阻等8大类典型问题进行认真整治,并抽调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等部门人员组成作风建设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据了解,该区对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效能问责等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此举严肃了工作纪律,增强了工作执行力,提升了工作效能。(林亦霞 方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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