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供他人赌博 莆田一中年房东被判刑
湄洲日报 2018-03-07 10:37
莆田一45岁的女子贪图钱财,把自己家的房屋出租给他人赌博。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女子郑某某,因犯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据悉,2016年4月18日至4月23日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因手头拮据,便打起了自己房屋的主意,将位于莆田平海镇的一房屋出租给他人专门用于赌博,并约定每天收取100元的房租费。之后,每天都有几十人在其家大厅里赌博,但令被告人郑某某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五六天,其就被公安机关查获。(陈其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