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有毒有害胶囊 一网店商家被荔城区法院判刑

湄洲日报   2018-01-25 09:18

  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有关淘宝商家售卖减肥药中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案件。

  雅芬 作

  2015年10月至2017年2月,杨某向广州的江某、苏某以人民币0.35元/粒的价格进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物质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杨某在明知道上述胶囊含有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然利用封口机、防伪标签、打码机等工具,以“雷速纤体”“靓妃”品牌重新包装,并在自己经营的网店上以60粒/16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经查,杨某共计销售上述胶囊10000粒,销售金额人民币124205元。

  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明知销售的减肥胶囊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无视他人的身体健康,通过网络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24205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依法判决杨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减肥药等保健产品时,需要认真查询产品成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了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消费者应当谨慎、理智购买。(林忆旻黄美妹)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第八届世界闽商大会预计有1600人出席 首次
  • 第二十三届海创会已吸引258家参展单位 征集
  • 全国首批钠离子汽车动力电池在宁德出海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