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莆田率先出台特色小镇考评办法

湄洲日报   2017-12-18 09:01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战略,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为特色小镇建设指明了新时代的方向。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提高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实效性,我市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创建市级特色小镇推进工作的考评办法(试行)》。

  据介绍,考评办法包括考评对象、基本原则、考评内容及分值、考评程序、考评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内容。考评满分130分,包括基本考评分100分,鼓励加分30分。基本考评项包括“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投资建设情况、三生融合情况和加强宣传情况等方面内容;鼓励加分项包括汇聚高端要素、特色营造、影响力和知名度等方面内容。

  考评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实施;考评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分为自查自评、实地考核和综合评定三个步骤。

  我市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基本考评项得分85分以上,且鼓励加分项8分以上为优秀等次,基本考评项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每次考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告。半年初评或年终考评为优秀等次的,相关集体或个人优先推荐为建设美丽莆田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半年初评不合格的对其预警,第一年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对其警告,连续2年考评不合格的退出创建名单。(记者 黄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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