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花茶味道称“最” 莆田某企业被处万元罚款

湄洲日报   2017-04-13 11:50

  在网上销售的菊花茶,标榜“最为纯粹”的味道。日前,荔城区一食品加工企业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工商部门责令撤除,消除影响并处1万元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工商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阿里巴巴平台上的网店检查发现,该网店售卖的“XX雪菊”宣传页面上有“凝练出最为纯粹的真味”等广告用语,该公司通过上述广告宣称其产品能给消费者带来“最为纯粹”的味道,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办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工商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在其销售商品的互联网页面上,对其商品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朱飞升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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