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食药品监抽检信息公告:针对食用农产品(2017年第1期)

湄洲日报   2017-03-30 09:05

  为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莆田涵西食药监所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

 图为该所执法人员联合涵江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在辖区市场内采集猪肉检验样品。 (舒易刚 摄)

  近期,我局针对水产品“两超一非”问题,在我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了水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抽检样品包括淡(海)水鱼、虾、蟹、新鲜贝类和其他软体动物;检测内容包括金属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以及非法添加物质。

  本次共抽检水产品60批次,经检测(复检)3批次水产品所检测项目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和孔雀石绿(隐性)。现将上述3批次不合格水产品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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