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仙游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黄一敏主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7月 2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一敏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蔡秀娟同志辞去仙游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仙游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免去王建煌、邱忠生、吴国华、詹国荣四位同志的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詹国荣的仙游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吴兰芳、郑文炉两位同志为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林建伟同志为仙游县公安局局长,任命曾奋乐同志为仙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通过表决,决定接受陈志权同志辞去仙游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仙游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通过表决,决定由曾奋乐副院长代理仙游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黄一敏向吴兰芳、郑文炉、林建伟、曾奋乐颁发了《任命书》。会上,吴兰芳、郑文炉、林建伟、曾奋乐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了金融系统关于上半年创建“人民满意单位”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县《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视察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仙游县2015年决算草案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县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仙游县2016年上半年计划执行(含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2015年及2016年县级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清、黄新春、王新奖,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慧敏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福清,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海,县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仙游今报记者 卓良建)
仙游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6年7月21日仙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任命吴兰芳同志为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郑文炉同志为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林建伟同志为仙游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免去王建煌同志的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邱忠生同志的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吴国华同志的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詹国荣同志的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仙游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民法院人员名单
(2016年7月21日仙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和仙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由仙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奋乐同志代理仙游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仙游县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人民法院人员名单
(2016年7月21日仙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曾奋乐同志为仙游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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