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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旧房翻建 邻居拒签字建设用地使用证也被收回

2016-06-22 14:57 来源:东南网 0

  2016年1月18日,东南网报道《危房改造不给批? 莆田秀屿东峤汀塘村:邻居拒签字》。近日,秀屿区东峤镇汀塘村村民李先生再次向东南网莆田站反映,称目前邻居还是拒绝签字,而自家旧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也被村集体收回,导致旧房翻建手续更加办不了,不知如何是好。

  李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自家旧房使用已将近50年,2016年5月份,经鉴定为危房D级。因申请旧房翻建一直得不到审批,一家十几口人就一直居住在危房里。“我们申请旧房翻建已有5年时间,一直因‘邻居拒签字’不被受理。”李先生说,今年他们发现,旧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也已经被村集体收回,没办法再申请旧房翻建。

  李先生说,自己育有两子,2013年,他帮大儿子向村里申购新村土地,村里要求上交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今年二三月份,次子欲再继续申请旧房翻建,将旧房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拿回家时,却发现证件里被注明“被村集体收回”。

  莆田秀屿东峤镇副书记黄忠表示,旧房翻建需四邻签字,这是各级部门的要求,否则不能给予审批。村民翻建需原居原位,若邻居拒签,村民自己又协商不成,可由村里出面组织协商;若经协调三次不成,再具体酌情考虑。

  “目前,他们(李先生家)旧房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已经被收回,不能申请旧房翻建。”莆田秀屿区东峤镇汀塘村村支书欧先生解释,当初村民在新村买地时,村里就已经明确告知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旧房,满足一户一宅;二是家庭成员满6口人。而在新村买地后,原先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欧先生建议,村民李先生的次子若要旧房翻建,可先将李先生大儿子在新村购买的土地作废掉,然后将旧房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拿回,再进行房产分户,之后李先生两个儿子分别再行翻建或在新村买地。

  莆田秀屿东峤镇国土资源所李所长同样表示,村民可先将在新村购买的土地退回,房产分户后,再按程序进行。(记者 李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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