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莆田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城厢区公安分局凤凰山派出所原所长许耀珊受贿判处

2016-06-08 10:54 来源:东南网 0

  记者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城厢区公安分局凤凰山派出所原所长许耀珊(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许耀珊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十八万元。

  经查,被告人许耀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6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因其有立功情节,依法减轻处罚。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罕见!莆田女婴天生“麻花肠” 反复吐胆汁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