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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带牌销售89个品牌获批 合格电动自行车标准更改

2015-12-16 14:51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12月16日讯 12月11日起,莆田市民购买合标电动自行车,可直接拿到车牌和行驶证,无需再到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报牌手续,在11日之前购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可携带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票补办。

恢复带牌销售认准89个品牌

  12月11日起,合标电动自行车恢复带牌销售。截至目前,荔城辖区内共有1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获得了带牌销售经营的权利。

  记者从莆田市质监局获悉,莆田共公布了三批次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包括立马、雅迪、速派奇、绿佳、比德文在内的89个品牌1321款电动自行车获批,市民购买这些合标车时,无需再到辖区交警大队补办行驶证和车牌号。

合格电动自行车标准更改

  除了恢复带牌销售外,莆田交警也出台了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政策。根据新标准,原先要求整车质量(包含电池)必须不大于80斤,改为整车质量(不包含电池)不大于80斤。

  根据以往对合标电动自行车报牌的要求,不少电动自行车商家销售的车辆没有达到标准,带牌销售于今年8月开始陆续停止。梅园路一家电动自行车商家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先的报牌要求严格,导致很多电动车无法带牌销售。“大多数电动自行车用的都是铅酸电池,而合标车必须用锂电池,在车辆的质量检测上才能达标。”该负责人说,市民购买合标车的数量较少,因而店内带牌销售的车辆并不多。

  据悉,合标电动自行车上牌费用为13元,补(换)牌8元,补(换)证4元,是根据市物价局出台的标准执行的。荔城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车时,最好选择品牌知名度较高的商家购车,以免出现购车后商家突然倒闭,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补换证手续。 (海都记者 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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