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第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达12.2%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2021-04-23 11:29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平潭调查队了解到,今年第一季度,平潭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元,名义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幅达12.2%。

  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98元,名义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21元,名义增长1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8%。(融媒体记者 何燕 见习记者 林伊铭)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光明港浦下河今年新设一批规范化垂钓位
  • 福州将添一座跨海大桥 敖江口特大桥明年完
  • 福州多部门采纳代表建议建档呵护古树群 让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