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布十五条措施,加快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建设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2021-04-15 11:56

  “新发布的措施更加坚定了我们这些在岚开展农业生产的信心,也给到我们实实在在的优惠。”4月12日,实验区发布《加快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建设的十五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农渔十五条措施”)。不少台资农企表示,“农渔十五条措施”的发布有助于提升闽台农业合作交流水平,为他们在平潭发展提供了更多机遇。

  “农渔十五条措施”主要针对支持建立植物种苗隔离苗圃、支持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国有闲置土地租金减免、给予海域使用金专项补助、项目实施专项资金补助、优先纳入农业项目实施范围、优先纳入公路网规划、强化供地用海服务、创业就业政策、加强“五新”推广、鼓励品牌建设、强化金融服务、提供“银税互动”信贷产品、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人才保障等15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农渔十五条措施”的发布,是实验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两岸农业融合发展的探索实践。“加快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建设,有助于发挥实验区政策叠加优势,吸引更多台胞台企入驻平潭,吸收台湾成熟的农渔产业发展模式,引进台湾‘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为实验区共同家园建设添砖加瓦,努力把平潭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处处长林小锋说。

  记者了解到,2019年12月,福建省设立了9个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依托平潭特殊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优势,批复设立了平潭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农渔)产业园。当前,实验区已招商引进13家台资农业企业并注册登记,7个项目成功落地产业园,“农渔十五条措施”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产业园建设效应。

  此外,针对“农渔十五条措施”实施内容,实验区已经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专项资金补助、优先纳入农业项目实施范围、创业就业政策、加强“五新”推广、鼓励品牌建设、强化金融服务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人才保障等措施。“接下来将按照台资农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创新信贷、保险产品等服务项目,细化相关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台资台企入驻平潭。”林小锋表示,同时进一步增加对台配套服务内容,加强全方位对接和有效合作,进一步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融媒体记者 刘志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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