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融媒体中心   2020-10-28 09:34

  10月10日上午,在平潭法院第一科技法庭内,一场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案件庭审正在进行。采用“3+4”的合议庭组成形式审理案件,这在平潭法院尚属首例,此举进一步拓宽了人民监督渠道,彰显司法民主、公正。

  采用“七人合议庭”如此“高规格”的形式审理案件,是因为审理的案件涉及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且公诉机关在指控罪犯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平潭法院受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芳自2015年以来,先后在多处盗伐林木,并组织、雇佣多名砍伐工人滥伐林木。其中,在流水松南村林地内,擅自砍伐林木共计19.16立方米。

  期间,张某芳伙同施某兴前往平原山显美村防护林区,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在作案现场装运其盗伐的林木时,被村民发现后逃离,现场遗留原木段124根。

  鉴于该案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且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平潭法院认为,妥善审理该案有助于提升实验区干部群众生态绿色环保理念,具有普遍而深远的教育意义。遂决定由三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与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

  庭审时,张某芳、施某兴二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要求的相关赔偿费用亦表示认可,并表示愿意支付相关费用。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融媒体记者 杨咏林 通讯员 陈静怡)

  法律课堂 何为“七人合议庭”

  “七人合议庭”是2018年4月27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提出来的一个新的制度。根据该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1.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2.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3.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4.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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