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聚焦“七个重点” 分四个阶段排查整治“五大类”房屋
17日,记者从全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了解到,本次专项行动将涵盖“五类对象”、聚焦“七个重点”、分为“四个阶段”。
根据会议部署,结合实验区实际,这次排查整治对象,涉及住宅、别墅、厂房、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等“五大类”房屋。
对上述“五类对象”,排查整治聚焦“七个重点”。一是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场所、定点医院、已开复工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二是投入使用时间长、人员密集的农贸市场、超市等钢结构建筑;三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四是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五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六是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的自建房;七是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的厂房。
本次专项行动的“四个阶段”分别为:第一阶段,迅速动员部署,各片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动员到村、居、户,小区内部要发动物业,路边、街边要发动网格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成立若干专班,做好指导、配合和服务。
第二阶段,全面摸底排查,坚持属地原则,采取“业主自查,村居排查,片区复核,行业部门指导监督”的方式,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逐一建档造册,全部纳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不落一栋、不落一户,做到应查尽查。
第三阶段,坚决整治清理,各片区对排查发现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要形成问题清单,逐一确定处置意见,重大隐患要先查先治,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
第四阶段,开展整治复核,根据排查整治复核工作规程,对开展鉴定、加固补强或拆除的房屋,逐一进行复核,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融媒体记者 周寒冰/文 江信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