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出炉”
平潭时报 2020-03-10 10:53
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出炉”
开学时间未定 仍需加强疫情防控
“什么时候能开学?”“如果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生是与往常一样出入校园吗?”……这是当前大多数家长和学生最关心的问题。近日,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系统学校返学疫情防控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大家解答关于学生返学疫情防控相关问题。
据悉,《导则》是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实验区各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并对全区各中(职)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开学前工作、返校报到工作、开学后工作的防控要点和措施,及防控应急处理和流程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导则》,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2月16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此外,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校需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同时,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
《导则》指出,开学后工作着重对卫生保健室、门岗(校门值班室)、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公寓)、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图书馆等)等重点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