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一男子喝酒断片用酒瓶袭警被判刑

平潭时报   2020-02-06 14:28

  “我当时喝断片了,第二天醒来,才发现自己在城关派出所里。”平潭醉酒袭警男子高某向检察官交代。近日,平潭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高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日前,一名男子在欢乐无限KTV醉酒耍赖不肯离开。民警吴某和张某接警后立即赶往KTV现场,在一包厢内发现醉酒人员高某瘫倒在包厢沙发上。见高某发酒疯赖着不走,现场民警反复劝说其回家。

  在民警劝说过程中,高某情绪愈发激动,拿起酒瓶想砸KTV工作人员。民警见状立马制止,高某却更加大肆辱骂,甚至将啤酒瓶砸向民警。“第一下我们躲开了,但高某乘着我们不注意,又拿起另一桌上的3个空酒瓶子砸向桌子,将碎片攥在手里。”办案民警说。手持破碎酒瓶的高某,将碎片刺向民警吴某下巴,致其受伤。而后高某被民警强制制服。

  据高某交代,当天他喝了一瓶红酒和20瓶左右啤酒,只记得自己被人用火辣辣的东西喷到了眼睛,其他都不记得了。

  202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大对袭警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袭警应当负刑事责任,使用凶器袭警、造成民警轻微伤等7种情形需从重处罚。

  2020年1月13日,高某以妨害公务罪移送平潭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受理案件2日后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根据《指导意见》,我们检察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要做到‘快速处理、准确定性、依法严惩’。”办案检察官蔡云玲说。

  据悉,这起案件是《指导意见》出台后平潭检察院受理的第一起袭警案件。2020年1月21日,平潭法院认定被告人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黄珊 通讯员 王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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