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下达 平潭有20个试点村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2020-01-19 08:58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3号),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200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其中,平潭综合实验区447.27万元。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下达 平潭有20个试点村

  平潭综合实验区有20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分别是:岚城乡上楼村、潭城镇城南村、澳前镇上井村、北厝镇先建村、敖东镇龙海村、敖东镇大福村、敖东镇青观顶村、南海乡后坑村、流水镇北港村、流水镇东美村、中楼乡大坪村、东庠乡孝北村、平原镇红卫村、平原镇上攀村、芦洋乡芦北村、白青乡国彩村、苏澳镇友谊村、苏澳镇钟门村、大练乡渔限村、屿头乡田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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