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退役士兵注意啦!12月31日前要做好这两件事
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12-18 10:50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到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申请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退出现役方式证明或安置工作证明(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办理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16层
咨询电话:
0591-23167331、23167330
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