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首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正式获批

平潭市场监管局   2019-11-29 10:47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民生,关系百姓利益!近日,我区首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正式获批啦!

  11月1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确认书,正式确认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龙凤东路(916路口)至龙华路(明珠路口)评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这也是我区首条食品安全示范街。目前,该示范街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82家,食品销售单位27家,其中,67家餐饮服务单位获评为放心餐厅,占街区餐饮服务单位的81.7%。

2018年4月

  提交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申请

2018年5月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

  建设示范街快检室

2019年5月

  开展示范街自评验收,并提请开展验收复核

2019年9月

  汇报示范街创建工作情况

2019年11月18日

  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通过确认书

  历时一年半,平潭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正式落幕。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到底做了哪些工作?快跟着小编来看一看!

强化硬件配套 营造示范街良好氛围

  一是建设工作站与快检室。在街区内店面设置固定的工作站和快检室,加强对街区食品安全的监管。

  二是推进 “明厨亮灶”提升改造。对街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引入“互联网+”,实现可视化的网络视频直播。

  三是统一制作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将街区内各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量化等级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于众,为经营主体者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压。

  四是统一配备公示牌、保鲜盒等。针对街区内餐饮单位的实际情况,无偿统一提供标准食品安全制度公示牌、记录本,无偿统一配备带食品分类标识的保鲜盒、卫生设施标识、脚踏式垃圾桶、文明用餐桌牌,分发到户并督促落实,促进统一规范水平。

强化督导检查 提升街区规范化水平

  一是推进街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创建“放心餐厅”。定期对街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放心餐厅”评选,并进行公示公告,提高街区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示范街区的影响力。

  二是建立街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基础档案。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投诉举报首接负责制、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办理率达到100%并健全投诉举报记录台。

  三是普及量化分级管理。对街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并将日常检查信息统一公示于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强化教育宣传 进一步夯实示范街区社会共治基础

  多次召开培训会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及街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其食品安全规范操作能力,强化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对“放心餐厅”等创建成果明显的主体,主动在媒体及街区显眼处予以宣传报道,扩大社会知情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并进一步扩大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影响力和引领力。

  下一步,实验区将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示范街创建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标杆,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示范带动实验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促进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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