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区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租赁中介机构乱象
近日,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实验区多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治理住房租赁市场乱象。
据悉,本次检查重点包括,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等行为;是否存在哄抬房租、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行为;是否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八个方面内容。
在当天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经突查发现,部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存在房屋交易及租赁收费标准、从业人员信息、备案证明、合同范本未现场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即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下一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是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主要内容。检查组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关于做好加快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岚交建住房[2019]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岚交建住房[2019]20号)等相关文件开展检查工作。各部门加强协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不断増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了解,截至10月30日,实验区已有7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按照相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需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天之内前往实验区交通建设局的行政服务窗口办理备案;相关部门将陆续发布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
此外,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9月11日起至12月底,实验区交通建设局将开展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抽查,严格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主题教育总要求,以集中整治基层“微腐败”“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同时,群众还可通过举报电话:0591- 23165044,举报邮箱:1507566554@qq.com对发现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