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正式推行村居干部公开承诺制度
平潭时报 2019-08-29 15:44
近日,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发出《关于推行村居干部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村(居)“两委”干部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对本村(社区)全体党员、群众和上级乡镇党委、政府作出公开承诺,承诺内容包括自律承诺、目标承诺和实事承诺以及其他需向党员群众承诺的内容。
通知要求,公开承诺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同时要将《承诺书》及相关任务清单在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向全村(社区)党员群众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所承诺的事项,要说到做到。
通知强调,各乡镇党委要将村居干部公开承诺制度作为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工程”和“抓基层打基础”三年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村居干部亮岗履职制度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村居干部队伍建设。村居干部落实公开承诺制度情况将作为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以及村居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村居干部落实公开承诺制度不到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将结合村居干部亮岗履职明察暗访工作,联合区社会事业局、区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效能办和区办督查室一并对落实村居干部公开承诺制度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