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公安交警夜查酒驾 13名酒醉驾司机被查
福建日报 2019-08-22 11:10
近日,平潭公安交警结合辖区实际,精心安排,积极组织开展夜查集中统一行动,加大对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当晚,交警部门共查获了13名酒醉驾司机,其中酒驾8名,醉驾5名。此次行动有效震慑了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净化了道路环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此次行动严厉打击了酒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实验区道路交通秩序,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饮酒会导致人体视觉感官和判断能力下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酿成伤亡严重的交通事故。”平潭公安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市民切记喝酒不能开车,永远不要心存侥幸。
【法律小贴士】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福建日报全媒记者 张哲昊通讯员 周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