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2019年秋季城乡师资调整工作方案及名单公布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2019-08-19 11:45

平潭综合实验区2019年秋季

城乡师资调整工作方案

  为统筹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城乡师资调配摸底工作的通知》(岚教便函[2019]149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制订今年城乡师资调整工作方案,现予以公布。

一、调整原则

  (一)以2019年7月25日为汇总截止时间,凡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同意、符合《通知》精神的对象,一律纳入本轮师资调整范围。

  (二)尊重志愿。调配过程中我局会充分尊重各教师申报的志愿意向,统筹我区教师岗位情况进行调配。

  (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军属给予优先调配。

  (四)严禁编岗分离。本次调动的教师必须于调函开出时办理编制、工资核减手续,按规定聘任专技十二级,然后根据调入学校职数情况,再按岗聘用。

二、调整办法

  (一)中学教师

  1.中学转岗到小学和教辅岗位者优先安排。

  2.按志愿、教龄长短顺序安排;教龄相同时,年长者优先。

  3.所需高中教师从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且正在高中任教的教师中调配;高中相关学科教师有富余的,可调整到初中任教。

  (二)小学教师

  按中学转岗、城区学校、其他学校递进排序和志愿、教龄顺序安排;同类别人员教龄相同时,年长者优先。

  (三)幼儿园教师

  按《通知》文件精神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的实际需求给予调配。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2019年8月15日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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