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一男子“强出头” 阻碍执行公务被拘留

平潭时报   2019-07-23 11:50

  为酒驾哥们出头,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19日,男子马某龙因阻碍执行公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

  19日21时许,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在旧康德路口进行酒驾查处时,一辆车牌号为闽D开头的小轿车在距离执勤卡点不远处突然停下,迟迟不肯开上前。这让正在执勤的民警察觉到了异常,随即将该车拦停,示意驾驶人孟某强摇下车窗配合检查。怎料车窗刚被摇下,一股浓重的酒精味从车内涌出,民警当即控制孟某强并带到路边,而同车副驾男子马某龙见状,为了阻止交警对酒驾行为人孟某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挡在孟某强身前,阻挠交警正常执法。

  “我们在执法,无关人员请到旁边去等。”“我是无关人员吗,我是车子老板。”“跟你没关系,是不是你开的车?”“我没开。”“那你让一下好不好,我警告你,我们在执法。”……在现场表明身份并多次告知其配合执法后,违法嫌疑人马某龙仍拒绝并强行递水给孟某强喝,并声称,“有本事把我关进去,最好关10年”。马某龙现场的阻碍行为,造成民警无法对孟某强进行酒精测试和行政处罚。为确保酒醉驾夜查顺利进行,实验区交通警察支队民警依法对马某龙采取了强制措施。经酒精呼吸测试,当日驾驶该辆车的孟某强体内酒精含量为5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而岚城派出所民警经过对现场证人的询问以及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证实了马某龙阻碍执行公务的事实,并对其立案处理。最终,马某龙也因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醒酒后的马某龙面对拘留所的高墙,后悔不已,只是为时已晚。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阻碍执法或者骂人,此时已经构成了违法,情节轻微者将受到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从重处罚。”实验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说。(陈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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