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考生 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28日截止
平潭时报 2018-12-25 10:36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了解到,报名参加2019年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要求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的考生,须于12月25日至28日,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和《申请表》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此外,已参加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2018年12月28日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待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部结束后(预计2019年6月下旬)再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审批程序统一进行补录取。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