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流浪人员有了平潭身份证 落户区福利院
平潭时报 2018-11-30 10:06
29日下午,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联合城关派出所,为4名长期滞留平潭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办理了身份证,落户区福利院。目前,这4名流浪人员正在平潭精神病防治院接受治疗,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将持续为他们寻亲,直至联系上其亲属,确认真实身份后再进行销户。
当日,在平潭精神病防治院,经过几日治疗,这些流浪汉已可以简单地与人交流,民政处工作人员对他们逐一询问信息,民警也及时为他们办理户籍信息登记。工作人员力求询问出更多的线索,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
据介绍,这4名刚刚落户平潭的流浪人员将全部住在平潭精神病防治院,由医院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进一步治疗,并照顾他们的衣食起居。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将为他们办理医保等相关手续,享受国家相关政策。
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工作人员林娟介绍,这4名流浪人员存在精神、智力上的问题,很难进行正常沟通交流。因此,无法与其亲属取得联系,也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就不能办理保险,享受救助、医疗、生活费用等社会福利。
“依据去年民政部、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超过三个月未查明身份的,我们为他们进行落户,并纳入特困供养,办理身份证和医保卡,享受我区的医疗等生活上的保障。”林娟说,此次,民政处特意邀请城关派出所民警过来现场为他们办理身份证。落户后,这些长期滞留人员成为拥有平潭户籍的正式居民,享受国家各类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接下来,将继续做好寻亲工作,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林海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