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 平潭五处遗址入选
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平潭共有五家入选。其中,祠堂后山遗址、东花丘遗址、龟山遗址入选古遗址文物保护单位,红卫林氏民居、上攀古建筑群入选古建筑遗址文物保护单位。
祠堂后山遗址推断年代为新石器时代,位于平潭县北厝镇北厝村林氏祠堂后山,遗址南北长100米,东西宽150米,面积约15000平方米。1958年在南坡半山坡上发现贝壳堆积文化层。2016年在山顶旱地断面发现含贝壳文化层堆积,以及大量早于壳丘头遗址的夹砂陶片和少量石器以及十多种海生贝壳等。经碳十四测定,年代距今7000-6500年。
东花丘遗址推断年代为新石器至青铜时代,位于平潭县平原镇山显美村南垄自然村。根据考古调查勘探,遗址面积约2万平方米,已出土新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早期的夹砂陶、印纹硬陶等陶片以及石锛等石器。另发现有大量布局规整的柱洞遗迹,表明东花丘遗址是一处从壳丘头文化至黄土仑文化时期的史前聚落遗址。
龟山遗址推断年代为新石器至青铜时代,位于平潭县平原镇上攀村,遗址南北长约520米,东西宽约250米,面积约13万平方米。遗址有贝壳文化层堆积,内含大量陶片石器等。经过探方试掘,上部有成层陶片堆积,出土典型的黄土仑时期陶器;下部为贝壳层堆积,出土昙石山文化夹砂陶片。经碳十四测定,年代距今5500-3200年。
红卫林氏民居推断历史年代为清代,位于平潭县平原镇红卫村,坐东朝西,由南向北分为左、中、右三个院落。右院落曾经为当铺;中落分前、后厝,均为合院式,面阔三间,穿斗式木构架,雕刻、楹联繁多而精美;左落为前后两进。附属文物包括星楼学校和水井。
上攀古建筑群推断历史年代为清至民国,位于平潭县平原镇上攀村,由七幢古民居及旧村委会组成,均为石构,俗称“石头厝”。建筑多为合院式民居,由门墙、天井、两侧护厝、正厝组成。正厝面阔三间,中为厅堂,两侧各有前后房,为搁檩式结构,双坡顶,外墙石砌,部分为虎皮石下碱上筑土坯墙,土坯墙外涂白灰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