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8-09-27 15:17

  日前,区纪工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平潭: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平潭县渔限学校校长杨建樟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2018年2月4日,杨建樟在平潭某超市购买了面值总计88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后杨建樟将购物卡作为春节补贴发放给学校教职工,并用公款报销。

  2018年5月31日,经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系统党委批准,由中共平潭县渔限学校支部委员会给予杨建樟党内警告处分。

  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许晗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

  2015年9月16日至18日,许晗虹与他人赴龙岩考察学习,往返行程均乘坐动车一等座,并全额在公司报销,违反了差旅费有关管理办法。

  2018年9月6日,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给予许晗虹党内警告处分。

  平潭农资土产公司原经理张祖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3月、2015年4月,张祖平先后个人宴请了福建省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薛某荣、陈某金等人,并将产生的费用4800元放在公司入账报销。

  在2014年至2017年中的14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平潭农资土产公司未按实际值班情况,而按照节假日的总天数向企业行政在职职工发放节假日值班补贴,实际超额发放88283.57元。其中,张祖平个人多领取了值班补贴10925.27元。

  2018年8月7日,经区农村发展局机关党委批准,中共平潭县农资土产公司支部委员会给予张祖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担负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认真对照近年来我区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析查找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严布置、严预防、严检查。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要按照“快查快结、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巩固不敢、知止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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