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加强禁养区限养区水产养殖设施管控 已开始对渔民进行宣传
日前,记者从区农发局获悉,为了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我区海水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我区将加强禁养区、限养区水产养殖设施管控工作。
据了解,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7-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相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当前我区各类涉海开发利用,共划定禁养区43个,面积27776.38公顷;划定限制养殖区12个,面积26568. 20公顷;划定养殖区4处,面积16487.33公顷。
“按照《规划》,我们清理整治第一阶段的任务是对航道、港口、锚地还有客运航线等影响海上交通的养殖进行清理。”区农发局副局长卢斌说。
目前,限期拆除东澳中心渔港、客滚码头及航道周边网箱等设施的通告已正式发出,通告指出,有个别养殖户将网箱等设施移至东澳中心渔港、澳前客运码头及航道周边海域,严重影响渔船和客船的航行安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确保该海域的船舶通航和避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东澳中心渔港、客滚码头及航道周边海域的网箱等设施进行拆除。
通告指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东澳中心渔港、客滚码头及航道周边海域范围内新增网箱、捕捞等设施,违者将依法查处并全部拆除。
同时,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在东澳中心渔港、客滚码头及航道周边海域的养殖网箱、捕捞等设施必须自行拆移,未自行拆移而造成船舶受损等问题,由网箱、捕捞等设施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逾期未自行拆移的,按照无主处理,将予以强制拆除,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我们现在已经开始对渔民进行宣传,希望渔民能自行进行拆除,避免财产的损失。”卢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