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将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平潭时报   2018-08-22 09:54

 

  近日,我区召开电网企业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国网平潭供电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清理规范活动。全区15家企业主体共27户相关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平潭供电公司负责人介绍,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各转供电主体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应按省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的价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改变非直抄用户的电价。

  根据会议方案要求,转供电主体须自行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自查、上报工作,并于8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此次清理规范内容包括:在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环节中,经营者或出租者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清理规范以总表形式向电力企业申请报装、向用户供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物业公司、农村村委会等用电单位的收费行为;符合相关规定、用于居住出租的房屋,承租双方应严格按照我省居民电价缴纳电费。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联合国网平潭供电公司,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进行检查排查。对于我区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转供电用户,国网平潭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主动帮助其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省电网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转供电主体将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

  据悉,降低一般性工商业电价,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是国家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督、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记者 陈丽芳 通讯员 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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