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台十八条措施 围绕四方面关心关爱基层干部
近日,我区制定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政治激励、工作支持、待遇保障、心理关怀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提振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政治激励方面
《措施》注重具有乡镇工作经历优秀干部的选拔使用,特别是对长期在艰苦工作环境中取得突出成绩干部的选拔使用。
同时,强调打通基层干部交流渠道,拓宽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社区)主干、大学生村官、优秀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驻村任职或蹲点干部、优秀村(社区主干)等人员的发展空间,提出要分批次有计划地推进基层干部在机关、乡镇间交流。
工作支持方面
《措施》提出要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林水利等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的比例,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选树一批优秀党委书记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同时提出,要结合平潭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甄别干部工作失误的程度与性质,切实解决一些干部怕担责、怕出错,不敢试、不敢为等问题,及时免责纠错保护干部,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待遇保障方面
较以往有较大突破的是,这次《措施》将未享受公务员体检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如公共事务助理员、网格员、村级全职文员等,一并纳入公务体检范围。此外,《措施》还提出要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每年定期为干部职工购买公务人员出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专项资金,对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贡献、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困难干部、党员,适当给予金额的关怀帮助;要关心照顾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落实优抚政策。
心理关怀方面
《措施》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开展走访慰问,重点关注长期在信访维稳、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等工作一线的干部。每年为驻村第一书记发放慰问金。对家庭困难、本人及其家属生病住院或发生重大变故的基层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安排专人探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