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检察院获评福建省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平潭检察 2018-07-20 17:38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官方微信“文明福建”公布了福建省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名单,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平潭检察院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与检察业务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青年干警、党员干部的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今年以来,平潭检察院致力于将文明成果惠及社会,组建了志愿服务队,举办了多场以维权、禁毒、环保等为主题的志愿普法活动,开展常态化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要求三年内实现所有中小学包括每一个海岛学校巡讲全覆盖。同时大力开展公益募捐、公益献血、扶危济困等活动,真正实现文明创建共建共享。
此前,平潭检察院已连续两届获评福建省省级文明单位,即“2009-2011”年度、“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此次再次获评是三届蝉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