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重拳打击“失信”老赖
为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生存空间,确保如期完成“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12日,我区法院执行团队全员出动,亮剑“老赖”,攻坚“执行难”。当天,区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法警20余人,通过查封房产、拘留拘传被执行人、停水停电和对被执行人房产强制换锁等手段,迫使11个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在潭城南路与海坛东路的路口,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了某医药连锁店。据了解,2016年,法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魏某与被执行人欧某、林某的借贷纠纷案,涉案标的额达123万元,经过执行干警几次催促,被执行人欧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与欧某存在租赁关系的某医药连锁店也仍在继续经营,且迟迟未把与被执行人欧某的租赁合同提交至法院,故法院依法查封了这家医药连锁店以及店铺楼上的房产。
接着,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潭城镇红山庄的被执行人卢某家。此前,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卢某名下的这处房产,但由于卢某父母仍居住在里面,房屋未腾空,申请人要求将房屋司法拍卖,执行干警现场动员卢某的母亲,说服教育老人及时与申请人林某达成协商和解,履行还款义务。
随后,执行干警到了平潭某砖厂,因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该砖厂负责人以及薛某、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已处置完毕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已领回部分款项,但砖厂负责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且目前工厂仍在正常生产经营,有财产供执行,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停电措施,以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干警还来到位于东方大名城、世界城二期等8处小区,对具有偿还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迫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我们今天对11个案件采取了相应的干预措施,比如查封、拘留、停水停电等,为法院打开了更好、更有利的执行局面。”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佘坚表示,“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出更大的努力。”
据悉,当天共和解案件7件,执结标的额达360多万元。此外,拘传3人,拘留1人,批评教育4人,查封房产3套,更换房屋钥匙2套,断电1家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