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台办法 重点扶持7个省级重点平台建设
日前,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出台《2018年平潭自贸片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点扶持平潭自贸片区涉及的两岸“三创”基地、台闽欧班列、融资租赁基地、跨境电商基地、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平潭国际旅游岛、总部经济基地等7个省级重点平台建设。
项目资金申报有何条件?
◆办法指出,项目资金申报需要满足申报主体依法在平潭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申报项目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相关费用;
◆申报项目未享受当年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等条件。
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在8月10日前向各平台负责单位报送申请材料。各平台责任单位就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对口平台支持方向、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同区自贸办、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对项目进行现场查核。
平台建设重点
在7个省级重点平台中,两岸“三创”基地的建设重点是为吸引台湾青年到自贸试验区创业就业,扩大台胞就业创业示范效应,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探索新模式。到2020年,争取入驻台湾青年达3000名以上,探索形成一批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新经验。
台闽欧班列的建设将发挥沿海近台优势,打造跨越海峡、横贯亚欧大陆的物流新通道,将福州、厦门、平潭打造成为“海丝”与“陆丝”无缝对接的节点城市。到2020年,将台闽欧班列打造成台湾、福建及周边地区,乃至东南亚国家货物通往欧洲、中亚的贸易便捷通道。
融资租赁基地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到2020年,力争形成10家专业领域突出、竞争力强的融资租赁企业,年融资租赁金额达500亿元以上。
扶持重点平台建设
据区自贸办工作人员介绍,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重点平台的建设,如加强总部经济基地的建设,就希望借助资金的扶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入驻企业在平潭“生根”发展,扶持现有企业利用好各项政策做大做强。同时,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金融业、闽台物流业、文化创意等企业在平潭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争取区外企业在区内设立总部机构、地区总部机构或职能型总部机构,着力争取平潭民营企业总部回归和台资总部企业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