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台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具有40个指标

平潭时报   2018-04-16 09:19

  近日,记者从区农发局林业办获悉,我区出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对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具体分工,以打造“旅游海岛,生态潭城”为目标,全力创建林水相依、绿树成荫、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森林城市。这也是自去年我区正式启动森林城市建设创建活动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创建森林城市具有40个指标,主要分为城市绿化主要综合指标、通道绿化主要指标、村镇绿化主要指标、屏障绿化主要指标和生态文化主要指标,其中包括行政区域内非山区森林达35%以上、建城区森林覆盖率达25%以上、城市绿地率要达到3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等。

  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绿化工程,通过吹沙造林、城市道路绿化、乡村绿化提升等措施,森林覆盖率大幅提升,完成植树造林5万多亩,森林覆盖率从29%提升到35.76%,平潭已化身为绿意盎然的“海岛花园”。

  “通过我区多举措的绿化提升,我们向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前进了一步。”区农发局林业办副主任林福平说,通过梳理平潭各个指标,发现多个方面都达到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下一步我区将开展区树、区花评选;强化名木古树的保护;提升乡镇绿化等举措,争创省级森林城市。

  “希望广大市民能积极参与到森林城市建设中,通过大家的努力,争取在7月份通过省级森林城市的验收,接着我们要进一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方案》,争取在2019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林福平说,创建森林城市是展现一个城市的绿化水平,通过获得森林城市,有助于我区国际旅游岛建设,同时通过创建森林城市,也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绿色岚岛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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