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电动车将统一编号 规范路面通行秩序

平潭时报   2018-01-04 11:34

  日前,记者获悉,《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明确在原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2017年12月31日后,所有电动二轮车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通告指出,由于平潭的气候与道路条件,且公共交通体系也尚未完善,无法满足群众日常出行需求,因此全面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暂时不符合平潭实际。通告指出,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全区电动二轮车实行统一编号管理,以进一步规范路面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具体管理办法相关管理部门已在积极筹备制定。(薛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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