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验区开始申报 平潭开试点
平潭时报 2017-12-06 10:38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首批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验区开始申报。而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区属中小学作为首批实验区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据悉,“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是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的重大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申报条件是在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城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加强教师聘后管理等方面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除此之外,申报程序为以设区市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设区市教育局与市级编制、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后,可推荐1-2个县(市、区)申报首批实验区。申报实验区的县(市、区)须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属中小学作为首批实验区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县管校聘”示范区的福州市闽侯县、泉州市泉港区直接列入此次改革实验区范围;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会同编制、人社、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实验区名单,并予以公布。
另外,我省两地入选全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示范区。2017年8月,教育部公布30个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我省泉州市泉港区上榜。此外,2015年,教育部公布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19个,我省福州市闽侯县位列其中。截至目前,我省共两地入选。(记者 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