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申请换发需要哪些材料 台湾通行证换补发情形
近日,有网友向平潭网致电:“我的台湾通行证被小孩子撕成好几片,像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换发证件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政策帮你问”小分队立即前往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咨询相关负责人,据悉,申请人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可换发或补发该证件。
换发情形
往来台湾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补发情形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可以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换发或补发需要的申请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3、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或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注:申请换发的还须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公安指挥情报中心大楼出入境接待大厅(金井湾片区天大山东路1号)
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0591-243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