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哪些条件 在平潭开药店带这些

平潭网   2017-11-03 10:19

  近日,网友李先生致电平潭网:在平潭想经营一家药店,需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程序复杂吗?

  来来来,往下看你就知道啦~

  “政策帮你问”小分队收到问题后立即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据工作人员介绍,开办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与其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制度等条件。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应提交的材料

  1.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可长按或识别以下二维码下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负责人《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复印件;

  4. 拟办企业质量负责人《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属执业药师的应附注册证明)复印件;

  5. 驻店药师《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属执业药师的应附注册证明)证明复印件;

  6. 拟办企业《全体人员情况表》及上述人员之外的药品从业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复印件;

  7. 拟设营业场所及仓库所用房屋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8. 营业场所及仓库所在位置示意图及平面布局示意图复印件;

  9. 拟办企业《设施、设备情况表》复印件;

  10. 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目录及操作规程复印件。

  PS:以上材料均为 1 份,若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则均需带上原件备查。

  办理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咨询电话:0591-243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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