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迁移户口到平潭材料有这些
近日,有网友向平潭网咨询:我之前在福州某单位工作,现因调动来到平潭,想把户口迁到这里,应该如何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请查收本期的政策帮你问!
帮你问小分队成员向区公安局治安巡特警支队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在省内因录用或调动到我区的,可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申请迁移户口。”
申请所需材料
县级以上的人事调动
1. 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含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内部调动);
2.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 接收单位《行政介绍信》;
4. 若迁到单位集体户地址,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平潭县内无房证明。
被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
1. 《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
2. 《福建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福建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3. 接收单位证明办理;
4. 若迁到单位集体户地址,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平潭县内无房证明。
被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
1. 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签章的录用文件及《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花名册》;
2. 《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
3. 接收单位证明;
4. 若迁到单位集体户地址,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平潭县内无房证明。
经批准引进(聘用)的专业人才
1、 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调令或批件;
2、 接收单位介绍信;
3、若迁到单位集体户地址,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平潭县内无房证明。
注:具体指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引进(聘用)的专业人才。
若遇特殊情况,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随迁的,还须提交《结婚证》、子女关系证明、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