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南平 > 南平新闻 > 正文

南平通报4起责任追究案件 建阳8名村干部被查处

2015-05-11 11:07 来源:闽南网 0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南平市纪委近日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建阳区童游街道所辖4个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名村干部被查处。童游街道会计服务中心会计姜曼阳、张华英,对村账监管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该中心主任雷翠芳对工作疏于监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叶孝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处理。

  武夷山市兴田镇伪造虚假农户资料,骗取补助资金,村两委干部被立案查处。兴田镇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人施照南、兴田镇民政办主任陈宝宝负有直接责任,受党内警告处分;武夷山市老区扶贫办副主任丁雄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武夷山市供销社主任、老区扶贫办原主任陆少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立案查处;兴田镇副镇长叶水生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党内警告处分。

  浦城县政府办驾驶员吴宇聪公车私用,发生一死一伤的严重交通事故。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淑萍未履行好管理公车职责,受行政警告处分。

  光泽县崇仁乡砂坪村、良种场,先后举办村(场)部办公楼乔迁仪式,收取贺礼并宴请,村(场)主要干部3人被查处。挂村(场)领导副乡长王照辉,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魏淑英,对挂点村(场)监管不力,被诫勉谈话;乡党委书记郑建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南平市被列入2015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