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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2林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多次受贿 致国家蒙受巨大损失

2015-02-09 15:15 来源:闽北日报 0

  林政执法人员被不法分子收买后,不正确履行职权,导致国家受到重大损失。经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1月30日,顺昌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侯锦银有期徒刑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施云珠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以行贿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毅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年54岁的侯锦银原为顺昌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埔上验证点负责人。2012年至2013年间,刘毅将大量伪造的木材运输证卖给木材经销商黄某等人(均已判刑)。为了使这些伪造的木材运输证能够顺利通过埔上验证点的盖章验讫,2012年9月,刘毅找到侯锦银,许诺给他好处,要求他在盖验讫章时不要查验木材。此后,侯锦银在值班期间,多次在未经查验木材的情况下,亲自或授意下属施云珠在黄某等人伪造的木材运输证上加盖验讫章,至案发时共盖章149份,涉及木材数量5630.583立方米,造成国家税费损失701682.4元。在此过程中,侯锦银、施云珠分别收受黄某等人的贿赂20000元和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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