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电动车8月起需持牌上路 上牌登记有攻略
2014-07-29 10:17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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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8月1日起,南平市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连日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 对电动自行车要持“身份证”上路的新规,不少市民仍然有不少疑问。为此记者收集了市民们关心的问题,前往南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大队询问详情。
登记上牌费用多少?
“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的牌证工本费”项目,收费标准为13元/辆(含牌、证),补(换)收取4元/本工本费,不换号牌收取每副8元的工本费。
哪些情况不予办理登记?
1)2014年8月1日后购买的;
2)车主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3)超标电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记载的超标电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4)车主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超标电动车不符的;
5)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改装、拼装的,或被盗抢的。
上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超标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可到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盖章,说明该车为你所有即可);
3)超标电动车出厂合格证;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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