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销商逾期交车 消费者获赔6000违约金
2014-07-22 09:47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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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经销商因售车心切,没考虑到热门车型提车难等因素,导致提车日期迟迟不能兑现。一怒之下,建阳市民刘先生等三位消费者将自己的遭遇投诉至建阳市工商局。昨日笔者获悉,在工商局的协调下,汽车经销商同意向三名消费者共支付6000元违约金。
3月21日,消费者刘先生和朋友三人在建阳市某车行看中了一款价值30万元的奥迪牌轿车,三人准备各买一辆,但车行无现车交付。商家承诺只要每人预付1万元的订车款,很快就可以提车。经协商,三名消费者现场各交付了提车的预付款1万元,并与车行签订了《汽车购销合同》,约定10天后提车。但到4月5日,刘先生等人都没有接到销售商的提车电话。电话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此款轿车销量好,各地都缺货,需要再等上些日子。等到6月25日,刘先生三人还未提到车,于是要求商家退车并全额退还预付款遭拒后将此事投诉至工商部门。
工商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汽车销售商与三名消费者所签订的《汽车购销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违反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超过了约定的提车日期始终不见车辆,商家必须对违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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